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 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4
各会员企业: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2021年11月5-10日在上海举办;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通知》和《珠海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通知》要求,我市将组成珠海交易团组织采购商前往观展采购。现将有关展览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展会名称: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2.展会时间:2021年11月5-10日
3.展会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4.主办单位: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展会规模及主要内容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由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包括国家综合展和企业商业展、虹桥国际经济论坛、专业配套活动。其中企业商业展规划面积36万平方米,共设食品及农产品、汽车、技术装备、消费品、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服务贸易六大展区。设立乳制品、农产品、智慧出行、能源低碳及环保技术、集成电路、数字工业、日化消费品、体育用品及赛事、绿色智能家电家居、公共卫生防疫、康复养老、生物医药、创新孵化等专区。
食品及农产品展区:包括饮料和酒类,休闲食品、甜食、调味品,乳制品,蔬果和农产品,肉类、水产品和冷冻食品,有机食品,预包装食品,综合食品等;
汽车展区:包括整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汽车配套产品及养护用品、汽车新能源产品及技术、智慧出行、自动驾驶产品及技术、老爷车、智能出行产品及技术、赛车赛事等;
技术装备展区:包括材料加工及成型装备、工业产成品、工程机械、产业机械、工业零部件、工业自动化、数字信息化、半导体集成电路、工业解决方案、能源及能源解决方案、环保设备、绿色技术等;
消费品展区:包括面部护理及彩妆、其他护理及日化用品、消费电子及家电、家居及家饰设计、服装及配饰、宝石及珠宝、体育用品、体育赛事及电竞等;
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展区: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养老康复及辅助产品、营养保健食品、健康护理、医疗美容、医疗旅游、医疗技术与服务等;
服务贸易展区:包括生产性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咨询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综合服务、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服务等)和生活性服务(文化服务、旅游服务、教育服务、娱乐服务、IP 授权服务等)。
三、采购商范围要求
采购商组织的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及高端装备、消费电子及家电、汽车、服装服饰及日用消费品、食品及农产品、医疗器械及医药保健,新兴技术、服务外包、创新设计、文化教育旅游服务等。
采购商组织的重点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批发零售企业、进口贸易企业、各类交易中心、各类经销商代理商、电子商务企业、生产制造和服务企业以及终端用户,医疗、教育、科研、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企业和机构。
四、相关要求
7-9月,申请参加企业登录进口博览会官方网站报名注册和填报进口采购意向,。所有专业观众需提前在线注册报名,按照属地或隶属关系选择加入交易团,本届不再需要输入邀请码,本届进博会不接受现场常规注册。首次注册的企业可详询商会工作人员协助。
五、扶持政策
进口博览会是我市组织的重点贸易促进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参加企业按市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需留存的重要申报材料:进博会专业观众入场证件、由申请企业为参展人员购买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如参展人员为企业法人可用营业执照复印件替代法人的社保单)、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酒店住宿发票(如由旅行社提供证明,需含费用明细)、付款凭证、抱团参展证明(由有关组团单位开具)等。商会将协助各参团企业完成申报。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参展的企业于8月15日前将下列附件填写并盖章发至我会联系人的邮箱,以备参团和申请相应支持;
附件下载:
如有疑问,请与我会工作人员联系。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6-2228582/13392985680
2021年7月30日